2015年司法考试外资企业法: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5-0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年司法考试外资企业法: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