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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2015-03-12    作者:孙新律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一、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计算方法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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