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国法: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发布日期:2015-03-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三国法: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贾斯汀和史蒂文都是在中国北京大学留学的美国留学生,双方合租一套两居室的房屋居住。2014年5月贾斯汀通过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但史蒂文认为贾斯汀的硕士论文中大量抄袭了自己的多篇已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2014年10月史蒂文以贾斯汀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斯汀赔礼道歉并赔偿对其的损害。若当事人未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中国法院对该案处理时应当适用何国的法律?( )
A.只能适用中国法
B.只能适用美国法
C.必须重叠适用中国法和美国法
D.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美国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史蒂文认为贾斯汀的硕士论文中大量抄袭了自己的多篇已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2014年10月史蒂文以贾斯汀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斯汀赔礼道歉并赔偿对其的损害。这里不是知识产权侵权吗,应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当然也是中国法 ,当事人也可协议选择。
您要注意题干的表述,题干中已经说明“若当事人未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也就是他们没有协议选择,所以只能适用“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这部分规定,本题由于贾斯汀和史蒂文在中国有共同的经常居所地,所以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中国法院只能适用中国的法律处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