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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东省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
发布日期:2015-03-03 作者:
马家强律师
最新山东省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泰安刑事律师推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1
】
7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就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的,为
“
数额较大
”;
八万元以上的,为
“
数额巨大
”
;五十万元以上的,为
“
数额特别巨大
”
。
本通知子下发之日起执行。
刑事犯罪方面如果有不明白的问题或者需要我们的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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