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生命权
发布日期:2015-0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生命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以生命维持和生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将生命权视做一项独立的权利。法律上的生命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也是公民行使其他一切民事权利的基础。一个人生命的终止也就同时意味着自然人自身的消亡,其他任何权利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因此,生命的存在与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公民的最高人身利益,民法以充分保护生命权为其重要目的。
相关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纲要(三)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纲要(四)
»
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总论复习指导
»
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宣告死亡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定着物与附着物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人格权的概念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一般人格权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健康权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