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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新规实施 小产权房能否“漂白”?
发布日期:2015-03-02    作者:惠友波律师

期待已久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那么,此次不动产新规能否将遍布全国各地数以千万计的小产权房纳入其中,搭乘不动产登记的顺风车得到确权呢?
小产权房能否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过“正式身份”,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相关部门多次重申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其实,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新规是否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对于大部分购房者而言,更为关心的是不动产登记之后,是否意味着房产税开征?会否让自己面临高额税费?尽管相关部门已经明确,不动产登记与房产税开征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从长远来看,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投资的抑制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也许有人担心,不动产登记制度会直接影响房价,但如果从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房产税、遗产税如何收缴也是未知数。因此,现在谈不动产登记对房价的影响为时过早。而且,即使有影响,作用也有限,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
小产权房问题必须面对
由于历史遗留和政策监管等原因,小产权房的确是不动产管理的灰色地带。虽然按照我国当前法律,小产权房并不具有合法性,但倘若在《条例》中规定小产权房登记,就等于是承认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因此,此次《条例》并未对小产权房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不可否认,小产权房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需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前提,也需要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不管怎样,小产权房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动产,制度无法绕开,登不登记必须明确。而此次《条例》的实施使得这一问题更加迫切,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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