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它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它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称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刑法学上,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发生了。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误杀”的故意杀人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杀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
(三)、不作为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
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四)、过失致人死亡后,行为人为逃避罪责又将尸体误为活人加以“杀害”以灭口的行为,传统观点认为,不应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一罪,而应对行为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 (对象不能犯未遂)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关于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二者虽然结果都是构成杀人罪,但是也存在很多差别。遇到此类案件,如何定罪是关键,因为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话量刑肯定会低很多。所以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此类案件,找一个专业的刑事诉讼律师帮忙处理的话,结果肯定会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