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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5-01-28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一)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
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对侵占罪有哪些特征,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等问题的简单介绍。侵占罪是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作为受害者,想要追诉侵占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更有把握。如果您是侵占罪的被告人,笔者也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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