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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数额怎么算?
发布日期:2015-01-28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盗窃罪的数额怎么算?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侵占罪有哪些特征,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此文章帮助了263人 | 法邦网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栏目关注:贪污罪怎样认定?贪污罪是什么贪污罪怎么判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如何界定导读: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物变成自己非法所有的特性,致使二者常常混淆。本文就为您介绍侵占罪有哪些特征,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一、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从定义上看,侵占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构成特征
1、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侵占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侵占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对象特征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三)行为特征
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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