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
|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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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
| 交通工具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交通工具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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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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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一等舱
| 头等舱
| 凭据报销
|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一等舱
| 头等舱
| 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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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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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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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
| 北京市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依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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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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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 北京市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依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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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交通费
|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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