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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相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5-01-09    作者:孙心远律师
调解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以下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调解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参加人: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全文>>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全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
    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 求 事 项...全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面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可以共同请求交通警察协助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警察的交通事故认定没有异议并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全文>>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参加人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全文>>
    ◇如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申请调解。
    一、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全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指南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办理条件
    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部门调解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全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知
    一、损害赔偿争议解决方式: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全文>>
    ◇关于行政执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及范文内容
    网友提问:
    关于行政执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及范文内容
    律师回答: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一、概念及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全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全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非必经程序,交警不得以扣车为前提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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