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商法基础考点:个人独资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4-12-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个人独资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都属于法律主体中的非法人组织,这是二者的相同之处。二者的不同之处是:
1.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为1人,普通合伙企业为2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