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诉法基础考点: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发布日期:2014-12-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刑事诉讼法是三大程序法当中最为完备、发育最为完善的。考生在备考程序法时普遍存在着困难,程序法之所以难以掌握,实因其是对实体法的驾驭、操作和运用。考生要有一定的实体法基础才可以较为形象、具体地理解程序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审理终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依法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作出的书面决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由以下部分组成:
1.首部。
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判决书的名称、案号。名称应写明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要列明诉讼代理人。 (3)案件由来、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过程。要写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2.事实。
事实部分通常要写明以下内容,对简单案件可直接用5个自然段叙述:(1)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2)简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起诉的内容,即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3)写明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所作的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4)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全部事实。既要写明法庭审理认定的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事实。(5)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并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论证。
3.理由。
根据法庭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除应当充分论证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应适用的法律以外,还应当充分论证被害人是否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以及物质损失的大小,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法律依据。对于控辩双方关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应当说明是否采纳并分析是否采纳的理由。对法律依据不仅应当引用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还应当引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4.判决结果。
除写明被告人构成了何罪,应受何种刑罚处罚或者免予刑罚处罚,或者宣告无罪以外,还应当写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如何解决。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可能有四种情形:(1)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物质损失;(2)被告人构成犯罪但不赔偿物质损失;(3)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应赔偿物质损失;(4)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又不赔偿物质损失。
5.尾部。
这一部分要告知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方法,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作出判决的时间,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书记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