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海商法讲义: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发布日期:2014-1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和旅客,其中旅客既是合同的当事人,同时又是运送对象;
2.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包括国际和沿海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后,承运人通常要向旅客发行客票。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是旅客乘船和提取行李的凭证,也是旅客向承运人索赔的重要依据。客票可以是记名的,也可以是不记名的。如果是不记名的客票,在船舶开航之前可以转让,因此还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但在船舶开航之后,不记名的客票就不能再转让,又变成单纯的证据文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