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协理员
发布日期:2014-12-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的人员。它的职业名称是“劳动保障协理员”,它的登等级是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职业定义在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承办劳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监察维权等相关事务的人员。
一、申报条件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虑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且不少于2名考评员。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不少于6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具有一定操作设备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