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事诉讼法重要考点:对恶意诉讼的处理
发布日期:2014-1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诉讼调解中《民诉》第112条
(1)主体:当事人之间
(2)方式: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处理:①驳回其请求,②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中《民诉》第113条
(1)主体:被执行人与他人
(2)方式: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3)处理:①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