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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经租的公房用地,凡土地使用权属于房管部门的,房管部门是否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广东)
发布日期:2008-07-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根据《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的规定,房管部门经租的公房用地,凡土地使用权属于房管部门的,由房管部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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