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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诉案件的调解、自行和解?
发布日期:2014-11-30    作者:聂晓东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因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在开庭审理前,依据事实和法律,说服当事人双方和解的诉讼行为。调解不是自诉案件的必须程序,必须双方同意,不得强制。人民法院对于当庭调解成立的自诉案件,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判。调解自诉案件,主要是迅速结案、减少讼累的需要。自行和解是自诉人与被告人自愿协商的结果,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不是由于外界压力或者害怕打击报复等原因违法地同意和解。同时,这样的和解人民法院才能同意,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后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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