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教师性犯罪上升的预防
浅谈对教师性犯罪上升的预防
教师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神圣而崇高的职业,被人们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则被喻为“祖国的花朵”。然而近年来,不少教师性犯罪的报道见诸报端,打开互联网,对中小学生实施性侵害的案件报道也是连篇累牍,一幕幕悲剧暴露出惊人内幕,教师性犯罪成了新的恶性刑事案件增长点。猥亵、强奸女生的案件屡屡发生,不仅给被害人幼小的心灵和其家庭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而且严重损坏了教师形象,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
教师性犯罪直接影响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美满和社会文明进步;教师性犯罪的上升,给今天的教育观念、教师队伍管理、青少年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弄清当前教师性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探究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使教师远离性犯罪,还校园一片净土,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教师性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均为男性。犯罪分子既有二十多岁的青年教师,也有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其中也有不乏做出成绩的教师。就作案时身份上看,既有普通教师,也有学校校长,班主任身份居多。如通化市某小学男教师栗峰任班主任期间,就是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学校教室、水房及自己的家中多次强奸、猥亵19名女学生。
2、侵害对象呈低龄化。在教师性犯罪中,以猥亵、奸淫幼女案件居多。由于大部分侵害对象未满14周岁,是妇女中的最弱小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往往选择这些与其有着密切联系的施教学生作为犯罪对象。如在新疆农一师十三团十连小学任教的周杰,利用小学教师及班主任身份,对所教班级15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实施强奸多达三十余次,而在这些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6岁。
3、案件发生地以农村小学居多。从教师性犯罪案件的数量及所占比例来看,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均有此类案件发生,但以偏僻的农村小学发案比例为最高。如以上所述两起案例,犯罪分子均为农村小学教师,他们都是利用了学校偏僻,制度不健全,以及学生年幼,不明白事理,单纯幼稚,自我保护意识差的特点,凭借老师的身份对女学生施暴。
4、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分子往往借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以哄骗、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女学生实施侵害,这是教师性犯罪的主要特征。如宁夏西吉县兴隆镇某小学教师刘兴国就经常以辅导功课、开小灶、谈话等为由先后将8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骗到宿舍,多次对其中5人进行奸淫、猥亵,对其中3人进行猥亵;石鼓镇某中学老师常以讲试卷、检查作业为名,将女学生喊到自己宿舍,关闭门窗,实施猥亵。而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某镇小学教师程世俊则经常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在教室内对6名女学生实施奸淫、猥亵,时间长达两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