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泼同事 为出气犯罪 男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处拘役
因琐事与同事发生争执后,一男子将满杯开水泼向对方。该男子没料到,自己本是想出口气,但这一行为却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此被北辰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2013年10月11日,在本市某批发市场打工的山东省男青年管某,与同事商某、崔某在北辰区某物流区吃饭。其间,管某与商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撕扯起来。纠纷平息后,三人回到单位宿舍中,管某与商某再次发生争吵,管某一怒之下将一满杯开水泼向商某,致其颈部、躯干、左上腋部烫伤,后管某逃离现场。今年5月7日,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商某体表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件侦查过程中,管某与商某达成和解协议,管某赔偿了商某经济损失且取得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