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计算机网络聚众赌博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泽标、谢征毅、陈文刚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到10万不等。
2006年4月间,经陈国标(另案处理)提议,被告人吴泽标、谢征毅、陈文刚与陈国标在佛山市禅城区田边村商议将于同年6月举行的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利用互联网赌博网站招揽他人进行足球赛况赌博活动以牟利,并由被告人吴泽标与陈国标负责出资做庄家,被告人谢征毅负责派发赌博网址、密码和账号等赌博资料及统计投注数据等工作,被告人陈文刚负责进行赌款交收工作。
从同年6月起,吴泽标与陈国标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利用德国世界杯足球赛赛况,分别招揽赌客黄某、区某辉、区某华等人进行投注,并与被告人谢征毅、陈文刚于每星期一下午在佛山市禅城区田边村进行对账,核对每场比赛的输赢情况和计算吴泽标与陈国标的分成数额。同年7月4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先后将上述三被告人抓获归案,并缴获计算机等作案工具。截至同月4日,该网站已接受投注总额高达人民币165.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