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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自诉案件的告诉
发布日期:2014-1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自诉案件的告诉?是什么情况?
  
  自诉案件分为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刑法分则之规定,以下案件告诉才处理。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普通)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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