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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员工盗"卡拉"牟利被公诉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北京云网无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职员裘某因盗窃网络虚拟货币,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诉。
    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裘某于2005年11月至2006年6月,在担任北京云网无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公司的网络虚拟货币“卡拉”约16万盗走,用于购买该公司游戏卡(经鉴定价值人民16.22万余元),并将游戏卡低价销售给他人获利。单位找被告人调查时,被告人裘某承认犯罪事实并退还了12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裘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北京朝阳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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