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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诉: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问题
发布日期:2014-1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问题。
  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未达到要求,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进行补充侦查。
  请问:
  1、检察机关做法是否合法?
  2、对于检察机关这种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该如何应对?
  (实践中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公安、检察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常有不同认识,检察机关提出的补充侦查要求有些无法实现、有些实无必要,但检察机关都会要求补充侦查,二次补侦完毕后公安机关若协助检察机关开展侦查,收集的证据是否有效?)
  
  1.不合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2.法律没有规定该如何处理,老师认为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复议,建议您不必深究。
  老师认为二次补充侦查后收集的证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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