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爷爷奶奶是否有探视权
一、概念简述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现行司法现状
按照《婚姻法》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三、律师说法
这涉及人情方面的问题,属于道德伦理调整的范畴,相关部门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应给予完善,可判决离婚前与孩子长时间生活居住,并承担过抚养义务的近亲属有部分探望权。
尽管《婚姻法》确实没有规定其他的近亲属享有探望权,可是,在民法中,只有物权法规定物权法定主义。而在民法的其他部门,不存在权利法定的问题,就是说,在债权法、人格权法、身份权法中,法律规定的权利是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只要是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合乎情理的,符合人性的,符合民事习惯的,都可以认定为是权利,都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
在现实中,说法律没有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就认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没有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不符合人性和情理,违背民事习惯。
我国的婚姻家庭问题,都是按《婚姻法》来解决的,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探视问题,只规定到父母一层,存在漏洞。因为祖父母并非直接血亲关系。但是从感情和亲情上来说,孩子和祖父母不应该被隔离,祖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利于孩子成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说,关键是父母要转变观念,孩子有独立情感与人格尊严,不是哪一方的私有财产,双方应本着孩子第一,相互协调沟通,法官应注重对此类案件的调解处理,避免矛盾升级。广东阳江市中院关天国法官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探视权行使的监督权利赋予基层组织,如村民委员会、社区街道,还可以适当加强立法的惩罚制裁措施。
在国外,如离异一方拒不为另一方探望子女提供方便而采取强制措施时,一般由社会义工对此进行监督协助。
父母离婚后,孩子需要更多的亲情和关爱,不仅仅是来自父母的,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祖孙之情也非常重要。结束的只是婚姻,而亲情仍然要继续。大人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可能难以避免,但别忽略了孩子,让父母离异的他多一些温暖,多一分关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