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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裁量标准
发布日期:2014-10-30    作者:王丽媛律师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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