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诉: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应符合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4-1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自诉案件中有一种被称为“公诉转自诉的案件”,这类案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A.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并构成犯罪
B.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被害人必须提供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D.被害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属于公诉转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近亲属真的不可以请代理人吗?
是的,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律|教育网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 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