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的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4-1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真题】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法律证成和法律责任
【解析】选项A、B错误。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本题本案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张的损害虽然是有小黄直接造成,但小黄对此因为缺乏伤害的主观故意,而不构成侵权。其被告不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法院酌定判决其被告各承担3000元的补偿费是基于公平原则的法律规定,故不属于法律制裁。
选项B错误。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本案中,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了,并不存在不诉免责的情况。另外,受害人也没有与加害人达成同意免责的协议,即也不存在协议免责的情况。也非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选项C正确。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即为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本案中,题法院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判决,正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进行证成的结果。
选项D错误。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本题案中,被告小黄的行为与原告小张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虽然法院不是基于侵权判决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不是基于此,而是但是也是考虑到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适用公平原则,判决被告向原告各补偿3000元故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扩展阅读】
法律责任的归结:
(一)归责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归结,又称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二)归责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即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①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和事由由法律规范事先规定;
②法律责任要依法定程序追究,非依法定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
2.公正原则。
①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②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
③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公平对待;
④要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⑤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效益原则。
追究法律责任要从效益角度出发,分析成本与所得,努力以较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
4.合理原则。
追究法律责任时要考虑人们的情感和心理因素,努力使法律责任的承担符合社会伦理、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