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发布日期:2014-10-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A县政府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30家啤酒批发商和20家零售商下发文件:从即日起禁止批发或销售B县啤酒厂生产的啤酒,对于这一行为下列何者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
A.A县啤酒厂 B.B县啤酒厂
C.A县啤酒批发商 D.B县啤酒批发商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选项A错误。题目未提到A县有啤酒厂。
选项B正确。B县啤酒厂是具体行政行为相关人,有原告资格。
选项C正确。A县啤酒批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有原告资格。
选项D错误。题目未提到B县啤酒批发商。
学员问:
D项会否影响到B县啤酒批发商的公平竞争权,应该也有厉害关系呀!
法律教育网教务老师回复:
不是的,因为B县啤酒批发商与该行政行为并不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A县政府的这一文件直接影响到了A县啤酒批发商和B县啤酒厂,但是其并未影响到B县啤酒批发商,所以其不具有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