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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犯罪概说
发布日期:2014-10-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教材第12页中右边一栏提到状态犯中以盗窃罪为例,其中说到:赃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犯罪人所控制,所以,法益侵害状态继续,但这种违法状态,在状态犯的构成要件里进行包括的评价,行为人自身占有、销售赃物的,并不构成赃物犯罪;故意毁坏赃物的,也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请问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这段的意思就是说对于状态犯的事后行为是不可罚的,不单独定罪。所谓状态犯指发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实同时,犯罪行为虽然结束,但在其后侵害法益的状态可能依然存在。当这种存续的侵害法益的状态还受构成要的评价时,不另成立他罪。从概念上看盗窃罪就是状态犯。行为人犯盗窃罪窃取财物后,对所窃物品的占有意味着被害人的财产权利遭受侵害的不法状态存在。这种不法状态虽然存在,但盗窃的犯罪行为却已经结束了,至于以后的销赃行为不再单独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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