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真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发布日期:2014-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B.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C.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
D.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答案】D
【考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解析】选项A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选项B错误。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选项C错误。该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选项D正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