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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指南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提出以下环境信访事项(以下简称信访人): 1、检举、揭发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信访人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2、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3、对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经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

办理条件及办事流程 1、信访人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环保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环境信访事项。如实反映基本事实,阐述清楚所反映问题的有关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具体建议、要求和理由;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提供信访人真实证件,使用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应当到有关环保部门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3、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和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办公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欧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4、环保部门信访机构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其职能和信访事项的性质,确定是否受理,15日内通知信访人,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操作按环保系统环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流程(见附图)。

办理期限 环保部门应当自环境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提出处理意见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延长办理期限不超过30日;30日内对处理意见不服而申请复查的,复查部门30日内给予复查意见;30日内对复查意见不服而申请复核的,复核部门30日内给予复核意见。

责任部门  1、县(县级市)、区环保部门受理其职能范围内的(辖区内的)环境信访事项,以及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 2、设区市环保部门受理其职能范围内的(辖区内的)环境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对县区环保部门处理不服而要求复查的环境信访事项、跨县级行政区域(辖区内)的环境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3、省环保部门受理其职能范围内的环境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对设区市环保部门处理不服而要求复查的环境信访事项、跨设区市的环境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4、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而要求复查的,按有关规定可以请求处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复查。对信访复查意见不服而要求复核的,按有关规定可以请求复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复核。

江西省环保系统环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流程图

image 

附:             省环保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信访机构地址、接待时间等情况一览表

单位 省环保局(办公室信访) (监察室)

地址邮编 南昌市湖滨南路36号  330077

接待地址 南昌市湖滨南路36号省环保局办公楼一楼

接待时间 周一 下午2:30-5:00 周二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或网址 bgs@jxepb.gov.cn    www.jxepb.gov.cn

电话或传真 8596780 (信 访 )8592654 (监 察)8596532 (信访传真)

单位 省环境监察总队(监理科)

地址邮编 南昌市湖滨南路36号  330077

接待地址 南昌市湖滨南路36号省环保局办公楼一楼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或网址 jxepi@12369.gov.cn    www.jxepb.gov.cn

电话或传真 8591744 (信 访 )8596349  (信访传真)

单位 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管理科)

地址邮编 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330029

接待地址 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环保大院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或网址 jxfshjjdz@yahoo.com.cn     www.jxepb.gov.cn

电话或传真  8310992 (信 访 )8327032  (信访传真)  

十一个设区市环境信访受理机构地址及电话

1、南昌市环保局

地址:南昌市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9层,邮编:330038    电话:0791—12369

2、景德镇市环保局

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569号,           邮编:333000    电话:0798—8528472

3、萍乡市环保局

地址:萍乡建设东路588号,                  邮编:337055    电话:0799—6778209

4、九江市环保局

地址:九江浔阳东路133号,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584349

5、新余市环保局

地址:新余市堎上东路16号,              邮编:338000    电话:0790—6442357

6、鹰潭市环保局

地址:鹰潭市湖东路4号,                 邮编:335000    电话:0701—6231779

7、赣州市环保局

地址:赣州市张家围路16号,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123336

8、吉安市环保局

地址:吉安市井岗山大道162号,           邮编:343000    电话:0796—8231046

9、宜春市环保局

地址:宜春市环城西路485号,             邮编:336000    电话:0795—3588160

10、抚州市环保局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42号,            邮编:344000     电话:0794—8215302

11、上饶市环保局

地址:上饶市沿河东路16号,             邮编:334000     电话:0793—8316110

网上投诉便民信箱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湖滨南路36号           江西省环境监察总队

邮政编码:330077

联系电话:0791-8591744

E-mail:  jxepi@12369.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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