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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发布日期:2014-09-29 作者:
张敬辉律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被撤销、撤回,或者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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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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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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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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