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净收益应根据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求取:
发布日期:2014-09-29    作者:张敬辉律师
 净收益应根据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求取:
1 出租型房地产,应根据租赁合同和租赁市场资料计算净收益,净收益为租赁收入扣除运营费用后的余额。
租赁收入包括有效毛租金收入和租赁保证金或押金利息等其他收入。有效毛租金收入为潜在毛收入扣除空置和收租损失后的余额。
运营费用包括建筑物维护成本、管理费、保险费和税金等,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涵义决定取舍。运营费用中由承租人负担的部分,应作相应扣除。
2 商服经营型房地产,可根据经营资料计算净收益,净收益为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经营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服利润。
3 生产型房地产,可根据产品市场价格以及原材料、人工费用等资料计算净收益,净收益为产品销售收入扣除生产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厂商利润。
4 尚未使用或自用的房地产,可比照有收益的类似房地产的有关资料按上述相应的方式计算净收益,或直接比较得出净收益。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