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适用条件
假释的适用条件
1、
前提条件:假释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能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具备适用假释条件的饿,才可以假释。
2、
执行刑期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
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犯罪分子。假释不以立功为条件,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假释。
4、
消极条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 不管累犯被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都不得假释。
(2) “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一,“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要求是暴力性犯罪。
第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第三,无论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还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只有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才不得假释。
第四,“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第五,如果犯罪人因为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5年有期徒刑的,仍然不能假释。
5、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