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1年7月我在我村委指定的开发商那里,交了24万元房款,并签定了村委名义的合同。合同中说2012年3月20日交钥匙,如果按期交不了钥匙,违约金万分之三。但直到现在,我们多次与村委和开发商协谈,可开发商也还不给我们钥匙,也不履行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购房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行为构成违约。1、现在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给付违约金的责任,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万分之三,低于造成的损失,诉讼的话还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对方承担违约金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尽快交房。2、另一种方式,开发商逾期交房,你可催告其履行,若催告3个月后对方仍不履行,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偿损失。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