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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2014-09-20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哪些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行鉴定必须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患方或者医疗机构单方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不予受理。但是,患方或者医疗机构都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行政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政鉴定),或者通过法院司法委托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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