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冲刺资料:保险法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4-09-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保险法一般由保险合同法律制度、保险业法律制度和保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三大部分构成。
1.保险合同法律制度。
这是调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的法律制度。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凡是有关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属于保险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保险业法律制度。
这是关于保险组织的法律规定,包括保险经营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以及保险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保险业法律制度还包括有关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方面的法律规定。
3.保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这是有关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如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业务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