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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诈骗
发布日期:2014-09-01    作者:聂晓东律师
如果男女双方谈恋爱期间 男生让女生办喜用卡 男生从中取5万块钱女生没取过 分手后男生不还信用卡钱 可以告他吗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根据《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指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你所说的情况不属于信用卡诈骗。2、信用卡是以女方名义办理的,但是是男方取出和使用的款项,偿还信用卡时,一种方法女方可以在偿还银行信用卡后向男方追偿,此时若男方不归还,女方可以起诉。另一种方法女方也可以直接起诉男方要求偿还信用卡。3、需提醒的是,起诉男方需要一定的证据支持,证明当初是其使用的信用卡贷款,比如当时的银行凭证、男方承认该笔款项的电话录音等。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如还有需要,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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