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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在幼儿园开水烫伤肩部!幼儿园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14-08-25    作者:聂晓东律师
幼儿在幼儿园开水烫伤肩部!幼儿园承担什么责任!
我的回复:你好,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幼儿园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费用。《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相关费用。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你帮助,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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