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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协议离婚后男方不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4-08-14    作者:张静律师
1、协议离婚后男方不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问:我丈夫由于有了第三者而与我协议离婚,他同意支付我2万元赔偿金,但其后他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请问,我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协议吗?
  答:据法律规定,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2、二年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力吗?
   2年前我跟老公闹离婚时,我们曾经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我。后面在父母的劝说下我们又和好了。最近我们又在闹离婚,请问我手上那份2年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
作为一份牵涉人身、财产双重法律关系的协议,双方签订的最主要目的及前提是双方要能够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之后才可以就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而你们虽然在二年前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并没有按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双方订立该协议的主要目的并没有实现,而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当然也丧失了履行的意义。该协议已为双方未实际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行为所解除。因此二年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要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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