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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伤达到几级可以要求保留劳动关系?有哪些待遇?
发布日期:2014-08-13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5-6级工伤职工可以要求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拒绝。1-4级工伤必须保留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家休养即可,每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不过此种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需要护理的,还可以按月领取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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