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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车受伤索赔
发布日期:2014-08-03    作者:钟晶律师
案情简介:2013年王某乘坐公交车出门,在一个十字路口,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致使王某受伤。受伤后公交车司机及时将王某送到就近的医院就诊,同时通知了王某家属,王某家属也向所在地的交通治安派出所报警。后期因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王某家属委托本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律师分析:本案属于乘坐公交车发生人身损害,事发因及时报警,警方做有笔录,而且医院的监控资料也由律师进行了调取,证据非常充分,开庭后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进行赔偿办案总结:打官司最重要的是证据,发生事情后应及时固定或保留证据,这样才能在以后的维权之路中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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