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七旬老人遭车祸致10级伤 获6万多元赔偿
发布日期:2014-07-28    作者:连会有律师
 案情介绍:76岁的杨女士被王先生驾驶的车辆撞伤,肋骨骨折,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杨女士将王先生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2万余元。近日,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杨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杨女士起诉称,201295日,原告步行至丰台区榴乡路顺八条西口处时被王先生驾驶的汽车撞伤。经交警认定,被告王先生负全部责任。原告在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经鉴定,原告肋骨骨折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杨女士将王先生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2万余元。
  庭上,被告王先生辩称,对交通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认可;被告王先生已经给原告垫付6000多元医疗费。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认可交通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同意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合理合法损失,原告主张费用过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先生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经认定王先生负全部责任;对于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本院依法或酌情核定。据此,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5624.5;被告王先生赔偿原告鉴定费2250;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文转载自中顾法律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