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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2014年1月13日报道:口头约定工资引纠纷 律师:一定要签协议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3日讯(记者张云柯)“之前我们工人的工资都是说好了的才来干活,现在活干完了,结账的时候却找各种理由要扣钱。”今天上午,成都绿化工人左女士打来热线称,他们20多个工人到工地上帮忙做绿化栽树苗,工人工资都提前说好了的,干了快大半年,现在到了结算的时候老板却找各种理由要扣钱。  口头约定每天100元 验收因“成活率”要扣钱
  左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来工地干活时候就和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口头约定,他们负责在成都天祥广场摘树苗,工人工资每天100元,加班另算每小时20元。
  从2013年7月22日起到11月,前前后后有20多个工人参与到天祥广场绿化工作,工程完成后左女士他们算出了总工时一共是441天,118个小时,总计46460元。“他们负责人也认可了工时,但是却说因为有些树苗死了,要扣一千多,但是之前又没有说让我们保证树苗的成活率。”
  工人工资到底多少、是否保证树苗成活率?这些问题之前左女士他们并没有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只有一份每天工人出工的签到单,“我们平时做工都是口头约定,没有喊签过合同。”
  公司方面愿意坐下来协商解决
  记者随即联系到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愿意和工人方坐下来谈,大家都拿出相关证据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支招:不管工程大小  一定要签订相关合同
  针对这种情况,成都著名律师陈军给出建议,首先,工人方面一定要注意搜集和保留相关做工证据,例如工人相关联系方式,作为人证;其次,双方可将无差异部分先进行结算,有差异部分再协商,将损失降低。
  同时陈军律师建议,不管是临工也好、短工也好,双方最好都签订一个协议,在没有协议情况下,工人方面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做完一段时间就结算,避免损失过大。同时要了解自己老板是谁、相关的营业执照等信息。遇到问题可以寻求当地劳动保障局等第三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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