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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2012年10月11日:华美紫馨涉嫌超范围使用“爱贝芙”?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华西都市报2012年10月11日:华美紫馨涉嫌超范围使用“爱贝芙”?    “华美紫馨的‘爱贝芙’1万多元一支。给我说可以填下巴、打太阳穴,药监局的网上却只登记了打鼻子和鼻唇沟。幸亏我打之前查了一下,要不就上当了。”日前,有网友在华西都市网报料。。。无论“爱贝芙”在国际上获得了多少种认证,产品的注册标准都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准,国家食药监局的批准及注册信息应是产品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唯一标准。如果超过注册范围使用医疗器械,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将会在理赔的过程中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全文报道  //www.lawyer2007.com/ReadNews.asp?NewsID=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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