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证据搜集难度大,零散证据整合赢得诉讼。
吴某诉北京某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会计记账工作,为上述公司的客户代理记账报税。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收取保证金不予退还,解除劳动关系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在诉讼过程中一直否认与吴某存在劳动关系。
吴某依法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及未缴纳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但无法提交有利证据,无劳动合同,无工资支付凭证,无保险缴纳凭证等,后仲裁委以证据不足依法为理由驳回其仲裁请求。
一审委托本所代理后,律师将零散证据整合形成证据链条,一审判决胜诉支持了吴某了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