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证遗失可以补办吗,在哪里补办?
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损毁的可以补办吗?
回答:《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第二十三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为遗失或者损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