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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标准短期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4-06-15    作者:连会有律师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 话
  地 址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就业证号码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次短期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   元,每月工资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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