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全国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2013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4260元)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文韬律师事务所金雅东律师提供,
咨询可通过网上百度或者360搜索金雅东即可获取联系方式)
一、根据国务院制定的2010年12月20日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三、因此,2013年工伤死亡赔偿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另加丧葬补助金(天津市标准为4260元×6=25560元)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天津宝坻文韬律师事务所金雅东律师2014年5月13日提供